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槎水镇方冲村改建蚕丝被加工厂项目抽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5:05|栏目: 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槎水镇方冲村改建蚕丝被加工厂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抽签交易。

2. 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编号:皖(TS)H4-2022-0017

2.2 项目名称:槎水镇方冲村改建蚕丝被加工厂项目

2.3 建设地点:潜山市槎水镇

2.4 项目概况:槎水镇方冲村改建蚕丝被加工厂项目,本工程位于潜山市槎水镇,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改造、厕所、厨房改造、安装、彩绘等,总投资约45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交易类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3.参与交易企业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企业必须是持有槎水镇人民政府及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发的投标邀请书的企业,且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其他要求:参与交易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抽签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购买抽签文件前,向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人民币),且须从你方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账号:1309 0780 0920 0337 003)。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槎水镇方冲村改建蚕丝被加工厂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1日至2022年7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招标人盖章的投标邀请书原件、资质证书(含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潜山经济开发区嘉宜纺织科技园内)逾期拒绝办理。

4.3抽签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交易时间与活动安排

5.1 交易时间:2022781500分。

5.2 交易地点: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宜纺织科技园园区内)。

5.3 交易活动的组织:

1)本次交易活动由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

2)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企业必须是持有槎水镇人民政府及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发的投标邀请书的企业

3)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人员(因疫情期间防疫需要,请各单位仅安排一人参加现场活动,核验安康码且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红码及黄码人员将拒绝入场交易并上报潜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必须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现场出示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提供以下资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交易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带二维码的电子建造师注册证书影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带二维码的电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影印件);

c、该项目的《交易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确认书》;

d、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

e、建设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如果有)。

5.4参与交易企业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同未参加交易会议,将自动放弃本次定点交易(抽签)资格。

5.5参与交易的企业到会代表不得无故离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6成交单位的确定:

1)每个参与的企业代表现场按照递交交易材料的先后顺序先抽取一个序号,再由业主单位在参与交易企业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所有参与本次定点抽签的参与交易企业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序号,该序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2)成交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备案人员。成交单位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须能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公共信息查询中心(核查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9321)公开查询。

3)参与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现场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公共信息查询中心(核查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9321)、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核查网址:http://aqggzy.anqing.gov.cn/)核实该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有无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必须将建设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在本项目交易现场递交该文件影印件加盖交易企业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该项目经理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将取消其本次定点交易(抽签)资格,再由业主单位从符合本次定点交易资格的参与企业中随机抽取产生成交单位。

4)当响应的参与企业为两家及以上的,由业主单位根据以上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当响应本项目的定点单位仅为一家时,业主单位可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单位;当所有定点单位都不响应本次定点交易活动时,由业主单位另行组织交易,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单位参加。

5.7成交单位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6.合同价的确定

6.1 本项目交易控制价:451235.33元(人民币);本项目综合下浮率为8%

6.2 本项目合同价:416816.50元人民币[控制价×(1-综合下浮率)],即本项目合同价为451235.33元-21000元)×(1-8%)+21000元=416816.50元。

6.3 决算价格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增减造价按控制价和合同价之间同比例下浮。

7.付款方式: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30日内付合同价款的8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核(计)结束后付至审核(计)价款的97%(扣除之前已付款),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两年)满后,无任何质量缺陷时一次付清。

8.注意事项:

8.1请各参与交易企业对照本公告所附图纸(如果有,下同)和工程量清单在抽签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书面提出。业主单位对参与交易企业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业主单位可不予调整工程量。

参与交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成交后,业主单位不接受因成交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参与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交易价完成抽签公告、施工图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8.2请各参与交易企业自行核对本项目的交易控制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抽签前书面提出,业主单位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交易控制价误差超过±3%的,业主单位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3%以内的,业主单位可不予调整。

参与交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成交后,业主单位不接受成交单位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参与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8.3林木保护管理工作按《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中林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潜林政[2018]12号)文件执行。

8.4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业主单位提供派驻现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科学组织施工;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不得擅自变更。

8.5成交单位必须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现金保证或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如为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同价款的2%;

4)提交时限及相应规定: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成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的,业主单位将书面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在业主单位限定的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业主单位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上述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

8.7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8.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市槎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潜山市槎水镇
地址:潜山市开发区嘉宜纺织园
联系人:操先生
联系人:汪女士
话:17755650163
话:153498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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